地质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的先行性、基础性工作。为充分发挥地质勘查对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近期,省财政下达2021年地质勘查专项资金14250万元,支持开展53个地质勘查项目。

一是支持地质调查评价。地质调查评价为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保护等提供科学的基础地质资料。省财政下达3211万元,支持开展区域性综合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海洋地质调查以及生态地质调查等。其中,江淮生态经济区生态地球化学综合调查评价、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江苏)生态地质调查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将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重大战略实施提供重要的地质数据支撑和技术保障。

二是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有效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省财政下达3633万元,支持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部分地质灾害治理及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查明地质灾害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支持矿产资源勘查和保护利用。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对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省财政下达7106万元,支持开展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地热资源、各种金属和非金属矿种的勘查以及矿产资源保护利用等。其中,对江苏省矿产资源国情调查、江苏省干热岩资源热储层改造试验及资源潜力评价、苏北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清洁能源供暖示范区(沛县)地热资源勘查等重点项目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四是支持服务“一带一路”的矿产资源勘查。为支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省财政支持我省地勘队伍拓展境外业务,对坦桑尼亚梅来拉尼省Mererani石墨矿普查和林迪省鲁昂瓦金矿普查2个项目共给予200万元补助。

下一步,省财政将继续全力支持我省地质勘查工作,重点支持为实施重大战略、重大部署提供支撑保障的地质勘查项目,同时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省地勘事业高质量发展。(苏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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