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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日,昆明市政府官网发布《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1月1日起施行。明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会同监管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预售资金实施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银行监管专用账户,实行资金全过程监管,以保障资金专款专用,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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