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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河南省许昌市启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
日前,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许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市本级启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证明)的公告》。自2023年5月15日起,许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准予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均核发电子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将不再发放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与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事人如确有需要使用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可持身份证明文件到许昌市市民之家及开发区、东城区、示范区、魏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申请纸质版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