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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延津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大力支持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方式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持续完善“带押过户”业务流程,在住房按揭贷款、网签备案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便利。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银行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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