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一份山东菏泽建设银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在网上流传。

2月17日,据媒体报道,当地业内人士证实,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的确下调了该市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

调整后,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如下:

1、对名下无住房(不含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下同)且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过比例可以执行20%;

2、对名下无住房有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已结清或实际拥有1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可以执行25%;

3、对名下实际拥有1套且存在相应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可以执行30%;

4、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且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但已经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可以执行40%。

此外,菏泽农信行人士表示,首套房、二套房利率分别由去年年末5.95%、6.14%下调至5.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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