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福田中心区挂牌一宗商业地,将于7月7日出让。
本次出让宗地号为B116-0032,地块位于福田中心区中心二路与福华四路交汇处东南侧,土地面积6428.98,建筑面积96430㎡,挂牌起始价124600万元。
宗地准入行业类别《深圳市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鼓励发展类A1206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机构。
根据出让条件,该宗地将预留空间,建设空中连廊与会展中心连接,宗地设有超高层建筑,具体建筑高度在开展建筑设计竞赛后研究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块需内东北角需提供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公共开放空间,宜结合空中连廊统筹考虑。
该空间应根据《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空中连廊详细规划》建设二层连廊,并预留空中连廊接口与南侧地块、东侧会展中心连接,并在东北角新建直梯。
另外,还需预留与南侧地块的地下通道接口。
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96430平方米,其中:办公9391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2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母婴室20平方米、汇聚机房200平方米。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建成后办公、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归竞得人,具体要求如下:
办公9391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00平方米在全出让年期内不得转让或出租,其中物业服务用房不得分割、转让、抵押,不得变更用途;
公交首末站20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100平方米、母婴室20平方米、汇聚机房200平方米产权归福田区政府,竞得单位建成后按规定向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无偿移交,产权登记在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名下。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竞得人在全出让年期内均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本次出让宗地项目需满足建筑方案设计优选制度相关规定。
进入广深港客运专线轨道安全保护区,竞得人需与轨道建设运营单位就本项目方案设计成果进行充分沟通,并在办理该地块《建设工程桩基础报建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须取得轨道建设运营单位的书面同意意见。
应满足《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具体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相关行政审批为准。
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2年内开工,5年内竣工。地下室≥3层的,开竣工期限可延长6个月。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独立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1、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核定的总部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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