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7日),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公示时间从2022年9月7日9时起,至9月14日18时止。


(资料图片)

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重点产业项目意向选址地位于深圳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石场片区西南面02-21地块。项目名称为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意向用地单位为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据方案显示,项目用地面积约2213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95853平方米,容积率约为4.33,用地功能为物流用地(W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其中,仓库和物流建筑等主导功能部分面积比例不低于78%(约7.48万平方米,以规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配套用房面积比例不高于22%(约2.10万平方米,以规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物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根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达到335.2万亿元,约为美国和日本的2.5倍和5.5倍,近五年平均增速约为6.5%,我国社会物流总需求呈趋缓趋稳的增长态势;物流业总收入超10万亿元,货物运输量、快递业务量多年来位居世界第一,全国A级物流企业近7000家,市场发展基础良好,发展空间广阔,发展潜力较大。

本项目建设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作为西部物流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高端现代物流业,聚焦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生命周期供应链服务,规划打造互联互通的物流信息平台、全自动化的物流设施系统等。对内协同跨越集团紧密合作的高端制造企业引向宝安区进行业务布局;对外依托高端自动化物流体系和航空物流业务服务全球,助推宝安区争夺高端物流中心,推动物流产业向价值链高效攀升,成为湾区新经济发展承载高地。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系深圳市宝安区本土企业,是在宝安区成长起来的零担快递行业的龙头企业,主要产品包括当日达、次日达、隔日达、同城速递等。

目前,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最大的股东为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通过财务投资控股,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3.58%。宿迁京东博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参与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派驻其他高管,仅在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3名董事,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仍保持自身市场、运营、品牌、财务、人事、IT系统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完整独立性,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与京东集团物流板块不具有关联性。

目前,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深圳无自有用地和物业,位于宝安航城的办公和物流场地均为租赁,租赁面积合计约17.7万平方米,分散的节点资源和趋高的租金成本等已严重制约公司业务拓展和国际市场布局。

(二)可行性:

近年来,国家、深圳市“十四五”规划相继出台,明确“建设现代物流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现代流通企业等,强化流通体系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支撑作用”。

深圳市提出打造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培育一批物流和供应链行业领军企业,持续通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模式创新,提升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本项目聚焦现代物流供应链产业发展,依托先进技术,布局现代化数字化设施,重点满足客户高质量国际、国内航空货运、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发展需求,有助于实现物流产业供应链重构以及产业链升级,符合国家、深圳市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向。

早在2008年我国将物流业列为未来十大振兴产业,2020年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构建现代物流体系,随着我国经济转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供应链物流、数字物流等高端物流业态将进入高效发展时期。本项目聚焦现代物流发展,服务高端制造企业等,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跨越速运集团有限公司当前以深圳为核心,在北京、上海、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省市设7个关联公司、32个子公司,拥有货运包机16架,车辆1.7万台,服务网络遍布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域500多个城市,3000多个网点,覆盖率达90%以上,年营收超过45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速约30%,企业员工3万余名,直营网点3000余家。

近年来,先后获得宝安区卓越绩效奖荣誉称号、品牌企业荣誉称号等,成为2020年中国新经济独角兽物流服务领域TOP15榜单第五名,企业具备该项目建设的实力和业务承载基础。

本项目作为西部物流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依托优势技术装备和优质的服务模式、联动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点、通过智能物流装备、信息处理和网络通信技术平台应用于物流各个基本活动环节,实现货物运输过程的自动化运作和高效率优化管理,为周边企业提供便利而又高效的服务,为区内高品质生产生活服务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宝安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发展,具有现代物流行业的公共属性。

(三)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宝安智慧供应链产业园,包括智能分拨转运中心、城市智慧配送中心、国际冷链供应链储运中心等配套设施

(四)初步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约22137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95853平方米,容积率约为4.33,用地功能为物流用地(W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其中,仓库和物流建筑等主导功能部分面积比例不低于78%(约7.48万平方米,以规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配套用房面积比例不高于22%(约2.10万平方米,以规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四、产业准入条件

(一)产业类型:生产性现代服务业之A13现代物流业。

(二)生产技术:

竞买申请人及全资子公司获得物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20项以上。

(三)产业标准:

1.竞买申请人是中国物流与采购行业联合会评定的AAAAA级物流企业。

2.竞买申请人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四)产品品质:

1.竞买申请人获得广东省诚信物流企业荣誉称号;

2.竞买申请人获得中国(深圳)国际物流与供应链品牌企业荣誉称号。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开工竣工时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应于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投产。

2.投资强度:(投资总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2.47万元/平方米,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5.46亿元。

3.产出效率:投产后第1年土地产出效率(项目年营业收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低于29.41万元/平方米,即投产后第一年的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65亿元;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土地产出效率平均不低于29.41万元/平方米,即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的年总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65亿元。

4.产值(增加值)能耗: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增加值能耗(指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增加值)每年均不高于0.086吨标准煤/万元。

5.税收强度:乙方上述项目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年期届满前1年的税收强度(年均纳税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不低于0.54万元/平方米,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12000万元。纳税额 =税务自缴税款总额+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调库。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22137平方米(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物流用地(W0)(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建设规模:95853平方米(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出让年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应以宗地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不得出租。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

3.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七)竞买资格条件:

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六、环境保护要求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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