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印发《“70/90政策”户型商品住房两证合一事项办理指引》。

两证合一中山要求:1、2006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25日取得建设许可证;2、两套房产权人相同;3、同楼层相连;4、两套房面积均小于90平。

符合条件的业主只需向所属自然资源分局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便可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合并登记。


【资料图】

“70/90政策”户型商品住房两证合一事项办理指引

一、办理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两套商品住宅可合并为一套住宅:

(一)所属商品住宅小区符合“70/90政策”(即原则上在2006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以所属分期规划报建时间为准);

(二)两套商品住宅产权人相同;

(三)两套商品住宅位于同一楼层且相连;

(四)两套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均小于90平方米。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属自然资源分局提出房产合并登记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 不动产权属证书;

2. 申请合并的新测宗地图及房产分户图;

3. 申请人不再分割合并房产声明;

4. 公安部门核准的地址变更证明。

(二)自然资源分局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实地查看,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

(三)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不动产合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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