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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青岛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挂牌增资,拟募集资金金额27465.19万元,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49%,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3-06-06,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3-07-04。
青岛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11-25,法定代表人为逄晨,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由青岛海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隶属于青岛市黄岛区国有资产发展中心。
截至2023-02-28,青岛连山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产总计53325.52万元,负债总计52325.71万元,所有者权益999.81万元,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19万元。
据公示,募集资金共计不低于27465.19万元(增资款1273.21万元,其中960.78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312.43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投资方持股比例为49%。双方于投资方摘牌日签署增资协议,增资款由投资方在增资协议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同时,向连山公司提供25284万元股东借款及其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应付利息907.98万元)。
意向投资方成为最终投资方,但未能在增资协议中兑现其承诺函,导致项目终结,增资企业股东有权扣除投资方全额保证金。
投资方资格条件方面,意向投资方须为境内主体,不接受境外主体;不接受联合体、基金、信托和资管计划或自然人的投资;意向投资方应按模板要求提供项目公司每平方米销售面积净利润承诺函和外资引进承诺函,且两者得分之和不低于80分(具体内容和计算办法详见增资方提供的承诺函模板);意向投资方2020-2022年企业年度财务数据应未触及三道红线(1.不含垫款的资产负债率不应大于70%;2. 净负债率不应大于100%;3. 现金与短债之比不应小于1倍);意向投资方报名时应提交2020-2022年度审计报告以及根据本条要求计算得出未触及三道红线的说明;意向投资方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