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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的通知。通知明确,自7月10日起,该中心的商转公贷款(含商转公组合贷款)业务仅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办理。

据通知,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我中心个贷率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中心于次月5日前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措施:

1.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2.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

3.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

4.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2023年7月10日以后进件的商转公贷款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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