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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ST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3]689号),公司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

据悉,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9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同时,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1.15条、第9.6.10条第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公司股票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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