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惠州市住房发展规划(2023—2025年)》(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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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主要目标:2023-2025年,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2023-2025年,惠州市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
规划表示:
1、优先推进中心城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区域的住宅用地供应,暂缓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区域的住宅用地供应。
2、产业园区及其周边区域,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3、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用地市场回暖。支持特殊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5、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落户条件,对于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人群,探索适当放开居住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
6、加快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与住房的良性循环。加大教育投入,积极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凭借房价优势,吸引深圳、东莞等周边城市,甚至是粤东、粤北区域的人群到惠州市安家置业。
7、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都市圈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和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共建。
8、探索与深圳建立以“轨道交通+产业园区+人才小镇+公共配套”为要素的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沿区域性高铁、城际铁路、轨道周边发展TOD居住单元,建设多个占地1-2平方公里的配套齐全的大型安居社区。
主要目标
● 2023-2025年,惠州市批准预售新建商品住房21万套左右,招拍挂供应住宅用地265公顷左右。
● 2023-2025年,惠州市新增筹建公共租赁住房560套,发放租赁补贴1173户,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6000套(间),力争达到21000套(间);住房公积金新开户职工人数34.25万人,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额170.86亿元。
● 2023-2025年,惠州市新开工住宅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00个。
稳市场: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严格控制新增供应,集约节约用地。将住宅用地近三年年平均完成交易量以及对应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测算下一年度供地计划总量的参考。商品住房去化周期长、土地流拍率高、市场需求明显不足的县(区),按规定控制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
●暂缓重大产业园区和重大平台之外以及配套不完善区域的住宅用地供应。坚持按照“先配套、再供地、后开发”原则,优先推进中心城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较完善区域的住宅用地供应,暂缓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不完善区域的住宅用地供应,提高住宅用地质量。
● 产业园区及其周边区域,适当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商品住房和租赁住房用地供应。
● 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用地市场回暖。适当降低拿地准入门槛,优化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保证金比例、地价款支付方式等。优化调整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管理要求,在地价款核定中充分考虑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费用。支持特殊情况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缓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强化土地供需对接,加强供前推介和沟通,提前摸底房地产开发企业拿地意愿。
●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
● 商业银行要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本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 缴存职工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 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或发放住房消费券,支持“二孩”“三孩”家庭。
● 实施更加积极宽松的落户政策,探索适当放宽准入条件。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优化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的落户条件,对于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人群,探索适当放开居住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
● 加快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与住房的良性循环。加大教育投入,积极引入优质教育资源,凭借房价优势,吸引深圳、东莞等周边城市,甚至是粤东、粤北区域的人群到惠州市安家置业。
● 推动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都市圈道路交通基础配套设施和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共建,合理引导与规范深圳、东莞等地外溢居住需求, 坚决抑制投机炒作的需求。探索与深圳、东莞编制城际住房联动发展规划,科学划定城际住房重点协同地区,加快完善城际住房重点协同地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 探索与深圳建立以“轨道交通+产业园区+人才小镇+公共配套”为要素的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沿区域性高铁、城际铁路、轨道周边发展TOD居住单元,建设多个占地1-2平方公里的配套齐全的大型安居社区,促进惠州市临深片区的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发展,优化人才住房在城市群的空间布局,促进各城市分工合作,实现资源互补与功能融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强保障:深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稳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
● 坚持以配建和盘活为主筹建公共租赁住房。有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供给需求的县(区),可立足当地实际,制定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政策,明确配建比例。鼓励县(区)将存量住房用作公租房。推动公共租赁住房从“建好”转向“管好”,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 提高租赁补贴保障占比,引导住房保障对象通过住房租赁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可将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覆盖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等其他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
● 以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为主,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新建为辅,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以及其他筹集途径为补充方式的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积极探索推进存量空置商品房等房源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市属、县(区)和产业园区国企平台统租运营,面向新市民、青年人、人才等群体出租。鼓励市属、县(区)和产业园区国企平台收购库存商品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
● 2023-2025年,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财政资金力争投入3.77亿元,其中中央2.23亿元、省1.13亿元、市县0.4亿元。
● 继续实施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符合三孩(含以上)家庭条件的缴存职工,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继续实施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I类人才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为150万元,II类人才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
撑产业:围绕“3+7”产业园区建设,满足企业员工居住需求,支持制造业当家
● 支持高层次人才通过租住专家公寓或者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支持中端人才通过租住人才安居住房或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支持基础性人才和普通企业员工通过配套宿舍等就近居住。
● 人才安居住房以项目配建为主,集中新建为辅。
● 新引进人才安家补贴。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单位、非个体工商户新引进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享受2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按6万、7万、7万发放。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单位、非个体工商户新引进的45周岁以下博士后,50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享受3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
● 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Ⅰ类人才,即《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特级人才和A类人才可享受放宽购房提取条件,放宽租房提取额度,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限制,提高贷款最高额度等优惠政策。其中,Ⅰ类人才连续正常按月缴存满6个月以上并已在我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购买家庭首套、二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受缴存余额的限制,可足额申请10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最高可申请150万公积金贷款额度。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Ⅱ类人才,即《惠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认定的B类人才、C类人才以及目录外的全日制硕士、副高职称以上人才,连续正常按月缴存满6个月以上并已在我市开户缴存且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购买家庭首套房的,可申请最高60万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最高可申请最高90万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二套房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最高可申请80万公积金贷款。
● 重点推进产业园区居住配套提升工程:
大亚湾开发区:荃湾港区处于起步建设阶段,尚未完成招商工作,已进驻企业的配套宿舍正在建设之中,居住配套压力不大。建议集中新建产业园区居住配套,提高用地效率,避免宿舍空置或部分紧张;根据企业入驻情况,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
仲恺高新区:居住配套相对较好,能够满足现阶段居住需要。建议加快规划用地的征收工作,充分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优惠政策,激发各方主体的积极性,解决好企业基层员工的住宿问题。
中韩(惠州)产业园:博罗片区与惠东片区处于前期施工,大亚湾片区与惠阳片区规模较小,已有宿舍便可满足员工住宿需求,仲恺片区与惠城片区居住配套较为多元,供给充足。现阶段居住问题表现为企业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居住条件相对一般,以及部分片区住宿紧张。建议未投产片区集中建设生活配套,提高用地效率;提升配套宿舍品质,适当提高配套宿舍的建设标准,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寓型租赁住房,满足企业员工家庭的居住需求。已投产片区统筹规划好未开发建设用地,根据企业入驻情况,有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加快形成产城融合发展模式。
惠城高新科技产业园:水口-马安片区的水口街道部分现有居住配套主要包括企业宿舍和周边村民住房,居住问题为部分企业员工住宿紧张,企业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居住条件较差。由于该片区新增用地困难,建议积极利用周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红利,实现厂村共融发展;建议整合运营村民闲置房源,发挥国企平台作用,统一面向企业员工出租。
惠阳(象岭)智慧科技产业园:北部片区现有居住配套为企业宿舍、人才安居住房、周边村民住房以及商品住房,发展饱和,住宿紧张。建议北部片区结合用地盘活工作,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建议整合运营村民闲置房源,发挥国企平台作用,统一面向企业员工出租。未投产的南部片区集中新建产业园区居住配套,提高用地效率,避免宿舍空置或部分紧张。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园区尚在建设之中,内部业态为化工生产,按照相关规定不设居住配套。建议短期内整合运营周边村民闲置房源,发挥国企平台作用,统一面向企业员工出租;中远期加强周边用地的统筹规划,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园区企业员工住房问题。
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企业本地化程度较高,已有居住配套基本能够满足员工住房需求。居住问题表现为企业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居住环境不佳。建议配建一定比例人才安居住房,满足企业员工家庭的居住需求。
龙门工业园:企业本地化程度较高,外地员工规模有限,居住需求可在片区内宿舍解决。建议新增用地规划先行,集中设置生活服务设施,提高用地效率。
大亚湾新兴产业园:北部片区现有居住配套包括企业宿舍、周边村民住房以及市场化公寓,发展饱和,住宿十分紧张。建议北部片区结合用地盘活工作,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时建议整合运营周边村民闲置房源,发挥国企平台作用,统一面向企业员工出租;南部片区加快施工进度做好规划,集中布局员工宿舍以及生活配套,缓解北部片区的居住问题。
广东(仲恺)人工智能产业园:已有居住条件相对较好,有效满足各层次居住需求,基本实现职住平衡、产城融合。建议加快推进已开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形成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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