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共有有优先购买权吗?

共同共有是指数人对所有物享有共同所有权,这种权利不分成份额,因此无法计算各个所有人的权利行使边界。在共同共有存续的时候,通常是不发生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的。但是当共同共有人终止共有关系,分割共有财产时,一个或数个原共有人出卖自己所分得的财产,如果出卖的财产与其他原共有人分得的财产属于一个整体或者配套使用,其他原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予以支持。

共同共有类型有哪些?

(一)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是一种人身关系。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另有约定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家庭共有财产

家庭成员相互之间,也是人身关系,是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关系。不能把亲属关系都当成家庭关系。如张某与其妻、子一同居住,其父、母单独居住。张某的家庭成员就只有3个人,而不是5个人。家庭共有财产,属于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其中比较典型的是基于农村共同生产生活而产生几代同堂的现象,其共同居住人对家庭财产是共同共有。

(三)共同继承的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在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数人(相互之间是亲属,是同一顺序继承人)对遗产享有共有权的财产。一般认为,这种共有是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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