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燕赵都市报冀东版
近日,滦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向滦州市公安局移送案件:原承包滦河大酒店法人简某拒不支付滦河大酒店29名农民工工资。
滦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迅速立案侦查,并了解到原承包滦河大酒店法人简某因经营不善和一些内部纠纷,导致29名职工最后一个半月工资无法发放到位。随后,治安大队民警逐一联系王某生等29名职工,核实拖欠工资金额并作了询问笔录,核实出原滦河大酒店法人简某共拖欠职工工资13.2万元。治安大队民警立即传讯了嫌疑人,并对其进行政策、法律的宣讲,简某意识到欠薪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在治安大队民警与劳动监察大队人员的配合下,简某于2022年1月18日将13.2万元职工工资全部足额支付,并发放到位。(燕都融媒体记者李金花 通讯员焦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