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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由新疆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新疆数字经济研究院、新疆丝绸路粤贸行数字经济研究院、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共同编制完成的《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2)》(以下简称《报告》)出炉。《报告》显示,2022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逼近5000亿元大关。

从数字经济规模看,2022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906.92亿元,同比增长15.30%,占GDP比重为28.42%。2017—2022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年均增速为14.0%,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96个百分点。新疆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再上新台阶,数字经济作为宏观经济的“加速器”“稳定器”作用愈发凸显。

2017—2022年,新疆数字经济规模及占GDP比重。图片来源为《新疆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2)》

其中,乌鲁木齐市的数字经济规模以绝对优势位于第一梯队,昌吉回族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和克拉玛依市位于第二梯队,其余各地州市位于第三梯队。各地州市数字经济规模平均值较上年增加46.51亿元,有超过六成的地州市数字经济发展规模低于平均值。

从区域特征看,乌鲁木齐市得益于人财物等资源禀赋和政治、经济、文化核心功能区的影响,数字经济发展规模呈现出以乌鲁木齐市为核心,向四周辐射的分布。北疆的数字经济发展区域“鸿沟”显著,南疆数字经济发展处于相对协调的分布,但总体是低水平的。

从内部结构看,2022年,全国数字经济2:8比例结构较为稳定。新疆数字化产业和产业数字化占数字经济规模的比值约为1:9,但内部结构正在不断优化。数字产业化向强基础、重创新、筑优势方向转变。同时,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更加突出赋能作用,与实体经济融合走深向实,产业数字化探索更加丰富多样,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更加凸显。

当前,新疆数字经济发展存在发展水平较低、结构有待完善、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因此,《报告》建议要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上规模、提水平;建设“八大产业集群”产业互联网平台,深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推动差异化发展,缩小区域数字鸿沟;成立新疆大数据交易所,逐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健全数字经济统计与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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