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2月16日讯(记者 谢添翼)记者今日从长沙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获悉,2022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申报、长沙市2021年度文艺创作成果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分别要求2月25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到长沙市文联组织联络处,逾期未按要求报送者将不予受理。
据了解,2022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项目的申报和长沙市2021年度文艺创作成果奖励项目的申报都要求,以机构为申报主体的,应为长沙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单位和机构,具有相应的业务范围和资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以自然人为申报主体的,应具有长沙市户籍或在长沙市工作、生活、学习两年以上。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省、市文化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无法律纠纷,无知识产权(版权)争议。
同时,2022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扶持申报项目还要求,是正在进行、接近完成的文艺创作项目,项目申报时完成进度应在50%以上,能够在2022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首批长沙市文艺名家工作室的领衔人不参加申报。2018年以来,累计2次以上(含2次)获得扶持的机构和个人,本年度不再申报。近三年内有受扶持项目未按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本年度不得申报。长沙市文联机关及二级机构在职在编人员不得申报。
2022年度长沙市文艺创作项目扶持面向文学(网络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创新创意(包括微电影、短视频等新文艺业态)等领域,根据成果呈现方式,分为文学类、演播类(含戏剧、曲艺、音乐、舞蹈、创新创意等)、展览类(含美术、书法篆刻、摄影、民间文艺等)三大类。重点扶持聚焦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主题,促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型发展,突出红色题材、现实题材、本土题材的原创作品。
另据了解,长沙市2021年度文艺创作成果奖励项目申报坚持省会视野,面向省会长沙范围。奖励范围包括:对2021年度获得全国性权威文艺奖项、省级重要文艺奖项的文艺创作成果;入选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文联、中国作协重要创作工程并结项的作品以及取得其他重大荣誉的作品进行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