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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全媒体记者 郑翔)实行预警提醒,大力推进首违轻微违纪违规预警提醒机制;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募捐,强令企业购买指定产品、中介服务或第三方服务……3月7日,市纪委监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敢为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和《关于护航“身在郴州、办事无忧”一流营商环境“十严禁”》(以下简称“《十严禁》”)。

今年2月,郴州制定出台了《关于创造“四敢”环境、加快推进郴州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郴州市打好发展“六仗”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两个文件,持续优化干事环境,以干部敢为带动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护航“身在郴州、办事无忧”一流营商环境,市纪委监委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开会讨论,并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意见,制定出了《十条措施》和《十严禁》。

《十条措施》的主要内容紧扣纪检监察工作职能职责,从正向可为制定了十条措施,《十严禁》则主要围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反向不可为制定了十严禁。

《十条措施》包括实行预警提醒、精准容错免责、打击诬告陷害、及时澄清正名、审慎规范问责、把好廉政关口、做实关爱回访、规范政商交往、推动基层减负、树立敢为导向,其中精准容错免责的内容有,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对在干事创业中为公事而非谋私利、经集体决策而非个人决断、因不可控因素出现失误或过错的,依规依程序予以容错免责,对容错免责事项不再处理、不影响干部正常使用;把好廉政关口的内容是对可能提拔使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干部的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优先快结处置,对问题线索未办结的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明确回复。

《十严禁》包括严禁冷硬横推、为官不为,严禁无序检查、干扰经营,严禁以罚代管、任性执法,严禁强令摊派、加重负担,严禁随意允诺、言而无信,严禁暗箱操作、设租寻租,严禁违规借贷、变相敛财,严禁违法办案、插手干预,严禁违规吃喝、索拿卡要,严禁以权谋私、违规逐利。其中,严禁冷硬横推、为官不为内容是,严禁擅自提高办事门槛,漠视企业正常诉求,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企业诉求只说“不行”不说“怎么才行”;严禁随意允诺、言而无信则为,严禁向企业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新官不理旧账,执行国家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

市纪委监委将对违反“十严禁”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一律先停职再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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