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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日报讯 “感谢纪委和巡察干部,帮助我们追回了‘消失’7年的补偿款。”日前,新晃侗族自治县晃州镇纪委干部在该镇木铎溪村回访时村民陈金发说。2016年11月,该村一组时任组长陈有金伪造签名,领取陈金发等3户村民的“水改旱”补贴10575元。今年初,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后,该镇纪委介入调查,帮助3户群众追回了补贴,陈有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村民“水改旱”补贴失而复得,得益于我市对惠农补贴资金的闭环管理。去年以来,我市对惠农补贴实行“人、卡、折”等关键环节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管理,防止“跑冒滴漏”。
事前强比对。我市探索建立“大数据+乡村振兴监督”工作机制,依托“清廉怀化·大数据监督预警平台”等,在资金发放前将名单导入系统,一旦发现疑似问题,即从源头查清,将其中不符合发放条件者剔除。今年来,我市比对惠农资金信息680余万条,发现疑似问题线索3.4万余条,处理19人,追缴资金14.36万元。
事中强监督。2021年以来,我市持续开展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一卡通”整治,就制度执行不到位、发放中的“微腐败”等5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结合“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我市今年逐项核查2015年以来发放的惠农补贴,3月20日起组建监督检查组44个,市县一体开展监督“百日行动”。目前已开展2轮,督查乡村振兴项目410个,发现问题211个,追缴资金39.2万元。
事后强规范。针对发现的人员信息等基础数据摸排错误、个别惠农资金发放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市财政局出台5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农业补贴资金管理。今年上半年,共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惠农资金监管制度71项。“通过全周期闭环监管,确保资金‘分厘归民’。”市纪委常委、市纪委秘书长胡轩华介绍,全市追缴、清退违规违纪资金,由2021年的979.83万元,降至2022年211.09万元,同比下降78.69%,今年上半年又比去年同期下降28.7%。
(米承实 汤惠芳)
(一审:夏博 二审:卢小伟 三审: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