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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落实好降低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改善性住房换购税费减免、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近日,房地产宏观政策领域“清风徐来”,其中进一步落实好个人住房贷款“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什么是“认房不认贷”?这一政策的实施,会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记者进行了详细采访。

“认房”,是指商业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会参考拟购房人在拟购房地家庭名下实际拥有住房套数确定贷款比例;“认贷”是指银行会根据拟购房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来确定贷款比例。

此前,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情形时,我市出台了“认房又认贷”政策,即购买首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这一政策在当时从市场预期和实际购买力两方面,对市场有降温的作用。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认房又认贷”有三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借款人已经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还有一种情形是,银行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居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再贷款也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在给市场预期降温的同时,也提升了换房人的首付门槛。

除了“认房又认贷”之外,还有“认房不认贷”和“认贷不认房”,三者的严格程度依次递减。按照太原的规定,假如购房人要改善住房需求,在卖一套买一套的情况下,假如“认房不认贷”,首付比例则为30%,假如“认房又认贷”,首付比例就变成了40%,这样一来就增加了换房的难度。

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目前太原的住房套数认定也是“认房又认贷”,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比例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40%。“认房又认贷”显然会加大购房成本,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买房的积极性。

对于政策中提到的“认房不认贷”,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政策落地会明显降低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首付和利率成本,一定程度上会刺激刚需和改善群体的住房需求,实现刚需和改善住房的良性循环。

来源: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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