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晓莹
编辑 | 阿琰、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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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看,咱们的保险,是非常实惠的,绝对不是在忽悠,买保险就是一门投资,也是对子孙后代的一份保障。”
听到保险经理这段话时,王大爷也开始坐不住了,在保险经理的描述中,王大爷也被打动了,他想着买份保险总归是对孩子将来的一份保障,就应下了。
但是王大爷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份保险单,居然是对他所设下的一个陷阱,这一切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时间来到了二〇二一年,此时已步入古稀之年的王大爷因为重病住进了医院;
或许是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了,他临终前还有一件放不下的事情,一直没有告诉家里的小辈。
因为病情的加重,他的孙女王女士一直在医院里照顾他。王大爷看着孙女为自己忙忙碌碌来回奔波的样子,觉得自己也是时候讲出那件事了。
他叫来王女士,坐到自己旁边,颤抖的手微微伸向孙女,告诉了她自己在5年前曾经用妻子的名义投过一份保险单。
嘱咐王女士在自己离开后,要将这份保单取出来,上面可是一笔大数目呢。
王女士心系爷爷的病情,对于老人说的话也没多想什么,只是应声答下。
看着孙女的回复,王大爷一直忐忑不安的心也就放了下来,经过了几天的回光返照后就病逝了。
王大爷的离世,使得整个王家都沉浸在莫名的悲伤中。
作为王大爷的孙女,王女士一直在忙着处理王大爷的身后事,自然也就将王大爷临终前对她的嘱咐忘的一干二净。
等到葬礼结束后,王女士回到老房子收拾王大爷的遗物时,才发现了那张被爷爷一直牵挂在心的保险单。
出于好奇,王女士对保险单进行了一番检查。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可就搞出了大事。因为这份保险单,摆明就是在坑自己家的爷爷。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原来在这份人寿保险单上,参保缴费居然高达一百多万,缴纳保险的时间也长达近二十年,且投保人并不是自己的爷爷,而是自己的奶奶。
自己的家并不是一个富裕的家庭,每年能拿出的可支配资金并不多。
况且爷爷奶奶的退休金每月也不过一两千,怎么会达到一百万的投保资格。
而且自己的爷爷奶奶都70多了,但是投保年限是需要二十年,如果按照它的要求,自己的爷爷需要每年缴纳五万多直到90多岁的时候。
如果没有满足这个条件,就会被认证为违约,前期所投进的钱就相当于违约金,无法取回,那钱不就是打水漂了。
这摆明就是吃定了老人的身体的不确定性风险,来哄骗老人家。
分析到这里,王女士也冷静不下去了。
更奇怪的是,她还发现,在投保人资料的那一栏,有关于自己奶奶的个人信息,除了名字外,其余的都和现实不符。
在投保单上,自己的奶奶不仅年收入超百万,就连职业都是少有的古董商。
这如果不是知道自己家的真实情况,王女士差点都以为自己的奶奶是一个深藏不露的老人。
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在签约保险合同的时候,必须是本人在场签字盖章确认无误,不允许他人代签,否则该保险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王女士看到这里,立刻就给自己的奶奶打了电话,问她有没有签过一份保险单。
王奶奶显然也是被问懵了,她告诉王女士,她也是刚知道这件事,她压根就没有亲自去签过什么保险合同。
说到这里,王女士愈发肯定,保险公司是存在一定的欺诈骗保行为。
为了谨慎点,她又将那份保险单来来回回地看了好几遍,想从中看看还有没有新的发现。
结果还真被她看出了不对劲,她发现这不仅签名不是自己奶奶亲自去签的,就连爷爷的估计也不是。
因为这三个相关人员,即投保人、被投保人以及监护人的签名,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三个地方的字迹几乎是一样的,这明显就是同一个人写的。
只是现在还不太肯定,会不会是自己的爷爷写的。
但是不管是不是,这份保险单都是违规的,压根就不可能生效,保险公司的内部审核又是怎么通过的呢?
而保险公司明明知道这当中存在违法行为,不仅没有告诉自己爷爷真相,还哄骗爷爷交了五年的参保费,这简直就是抢钱。
但是现在爷爷离世了,为了追回爷爷这五年投进去的钱,王女士决定找上保险公司进行谈判。
第二天一早,一夜未眠的王女士来到了泰康保险公司,要求对方退还自己爷爷的投保缴纳金。
谁料对方不仅态度坚硬,坚称这份保险单是没有问题的,还将一切责任推给了经手保险单的经理人,而且对方也早就辞职了。
他的个人行为如何,公司并不清楚,也不愿全盘负责。
泰康保险公司的态度让王女士明白了,这背后一定还有什么不可说的机密,但是对方又不愿配合,自己这边也不知从何下手。
为了找到新的线索,王女士决定从当时经手的经理人入手,在王女士的再三要求下,保险公司那边迫于压力也就只能将那名员工的联系方式告知了王女士。
王女士回到家中就立即拨通了经理人的号码,对方明显也是没有想到会是来询问他五年前的一笔单子。
而对方那边的回答则是,王大爷的保险单合同是在告知了他所有的条例,包括投保的金额和缴费的年限,而王大爷也是清楚所有流程的。
并且当时陪同他一起去拜访王大爷的还有公司的主管,他们也是有按照流程走的,也专门写了一份文字说明。
经理人的话一下子让王女士确定了保险公司在隐瞒事实。
挂断电话后,王女士又给泰康保险打去了电话,将自己和经理人的对话告知对方,并要求保险公司出示当时的原文件和文字说明。
但是泰康保险依旧不肯配合,一直在强调这属于公司内部机密,寻常人士不可随意观看。
王女士这下子就情绪上来了,她开始对着电话骂了起来。
自己只是想搞清楚这份保险单背后的真相,明明就是他们公司有问题,反倒一直不肯给自己一个明确的说法。
她可不想再陪他们周折下去,再不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这边就报警,由警方处理这件事。
或许是王女士的强硬态度,让保险公司感到慌张,情急之下他们急忙将这件事推给了分公司;
并让王女士去和分公司那边的工作人员联系,看看这件事怎么处理。
在接到王女士电话的时候,分公司的人考虑到王女士的情绪问题,决定派代表去往与王女士会面,商讨这份保险单的情况。
分公司的处事风格让王女士感到满意,认为这次应该可以解决好这份保险单。
正式见面那天,王女士先是将自己对于这份保险单存在的疑问告知了对方代表,原以为是可以得到解答。
谁叫对方的态度开始变了,称他们公司不存在骗保行为, 即便是代签名,但只要这份保单开始缴纳费用,从那一刻起保险单合同就是生效的。
所以对于王女士要求退回缴纳费用的想法,他们是不给予处理的。
至于王女士所说的投保人本人对此事并不知情,这种情况是不可能的。
因为保险行业有规定,在签订了合同之后,保险公司必须要给投保人进行电话回访。
这下子可把王女士给搞得不知方向。
但是当她问自己的奶奶有没有接到过类似于保险公司的回访电话时,王奶奶非常果断地说:
“我从来就没有接过这样的电话,就算是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是关于钱的事,我再糊涂也不会忘记。”
双方的回答让此件事情变得愈发迷茫,但是保险公司声称自己有录音文件,但是事关公司机密,他们不能对外公开录音,一直在含糊说辞。
这一看,就是想拖住自己,不想将钱退还给他们。
既然自己的力量没办法让保险公司屈服,就只能求救媒体和相关部门。
在媒体的大肆报道下,泰康保险公司迫于压力,只能同意让王女士那边派出一个代表来听录音,并要求媒体不要再过多参与此事了,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正常业务。
为了能够确定录音的真伪,王女士就让自己的母亲去往保险公司那边去听录音。
结果还真如他们所想,根据王女士的母亲所说,那份录音文件虽然有清晰的对话,但声音很明显根本就不是王奶奶的声音。
这也就是说,保险公司造假,并给予了假证据。但事已至此,泰康公司那边也坚持自己没有造假,录音文件是真的。
眼见双方就要陷入恶战了。相关媒体就打算从当地的保险监察管理委员会入手,希望他们能够对此纠纷给予一个调查方向。
在了解完整个经过后,监管局建议王女士先和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了再采取诉讼。毕竟走法律途径,不仅耗时也需要准备大量证据。
另外,一般的保险单,签下了谁的名字,那个人就要来承担责任。
王女士既然对于签名的字迹存疑的话,如果能够证明签字的不是投保人或者缴纳保险金的人,那么这份保险合同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监管局的话就是像久旱逢甘雨,给王女士一家带来了新的希望。
幸运的是老爷子生前有写日记的习惯,也庆幸自己在整理老爷子的遗物时,没有将那些日记本扔掉。
在当地监管局的帮助下,王女士拿着王大爷的日记本和保险单合同前往鉴定中心鉴定。
这边王女士正在焦灼地等待结果,另一边当地的媒体也正在对于保险行业进行深入调查。
他们走访了多家保险公司,就王女士这份保险单的情况进行了请教, 得到的答案大多都是保险业很少会有找60岁以上的老人参保的情况;
一方面老人年纪上来了,积蓄肯定也不多,压根就负担不起上百万的保险金。
再加上老人是风险人群,如果他们想要投保,为了避免后续的纠纷,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做记录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利益不受损。
听完了各家公司的解答,媒体认为这件事的关键就在于,泰康公司如果后续想要证明自己,就必须要拿出视频证据或者录音。
看到事情有了新的进展,他们赶紧将此事告知了王女士。而王女士那边也得到了好消息。
那就是合同上的签名和自己爷爷的字迹不匹配。这下子,泰康公司再也无话可说了。
看到证据都摆在自己面前,泰康公司也不好说什么了,只能为自己挽尊,称是当时工作疏忽,忘了做记录。
基于此情况,他们也同意退还王女士一部分保险金,也就是17万。
但是王女士对此结果心存不满,自己爷爷交了近25万的钱,凭什么不可以全款退还。
她无法接受这个协商结果,但是泰康一方咬定只能退一部分。
王女士看到对方仍不知悔改,为了还自己家一个彻底的真相,她还是走上了诉讼这条路,反正她有证据,她也不理亏。
王女士的经历恰好也是给我们的一个警醒,现在越来越多的骗子打上了老人的主意,尤其是独居老人。
而老年人对于新事物的了解不多,很容易被对方哄骗,进而造成损失。为人子女应该多了解自己的父母的生活。多陪伴他们,多和他们交流。
而泰康保险公司的行为也警示了整个保险行业,不应该为了一时的利益就是去欺骗消费者;
也不应该伪造合同和录音,这可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切忌被一颗老鼠屎影响整个行业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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