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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

2023年5月24日,新宁物流发布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79号),要求公司在2023年5月24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进行逐项核查。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进中,预计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除了上述事项,公司此前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件进展也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目前新宁物流收到的只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一旦认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2月31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可登录证券市场红周刊官网,通过“民间维权”频道进行在线维权,参与由《证券市场红周刊》“民间维权”栏目组织的索赔征集活动。参与此活动的投资者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最终索赔条件与获赔情况根据法院判决为准。

关于公司的违法事实,从之前的公告中可以看到: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广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系新宁物流全资子公司,贵州亿程交通信息有限公司和重庆亿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广州亿程全资子公司。

2018年,贵州亿程通过将视频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置换服务合同伪造成销售及服务合同,虚构车载终端销售及服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贵州成黔天骄出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贵阳致远城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州兴筑凯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贵阳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安顺分公司的营业收入95,858,939.32元。

2018年,重庆亿程通过虚构软、硬件销售合同和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销售与服务合同等方式,虚增对重庆海外旅游客运有限公司、重庆公路运输(集团) 有限公司、重庆长途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万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关联公司的营业收入9,261,561.57元。上述两家公司2018年合计虚增收入105,120,500.89元,占新宁物流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10.06%。以上事实有新宁物流相关公告、相关合同、相关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银行流水、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决定: 一、对河南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二、对谭平江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接下来,我们仍将持续跟踪相关事件的进展,而符合维权条件的中小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相关合法途径进行维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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