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内教育的有益补充与延伸。”5月29日,教育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一些地方校内外科学教育融会贯通不足,社会协同支持机制未有效建立等问题,动员社会各方参与并提供资源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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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形成学校教育有益补充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指出,近年来,我国校外教育飞速发展,持续加强科技馆、博物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优质校外场馆(所)建设。同时,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也纷纷建立各类科学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极大丰富了校外科学教育资源。但是,也出现了资源分布散乱、质量良莠不齐、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  

《意见》强调,要用好社会大课堂。统筹动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规划展览馆和工农企业等单位,向学生开放所属的场馆、基地、营地、园区、生产线等阵地、平台、载体和资源,为广泛实施科学实践教育提供物质基础。 

具体而言,鼓励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科学教育社会课堂”专家团队,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鼓励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科学教育社会课堂”专家团队,开发适合中小学生的科学教育课程和项目。  

同时,《意见》要求各地积极动员各类企业,尤其是与高精尖技术密切相关的企业,以企业捐资、挂牌、冠名等形式,为薄弱地区、薄弱学校援建科学教育场所,提供设备、器材、图书、软件等,培训专业讲解人员。引导高科技工农企业开展“自信自立技术产品体验”活动。  

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主动对接中小学,安排实验室等科技资源向中小学生适当开放,协同组织科学夏(冬)令营等,为科学实践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大学与中学联合教研,倡导联合共建创新实验室、科普站、人才培育班。  

此外《意见》强调,规范科技类校外培训,形成学校教育有益补充。各地要合理规划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总体规模、设置标准、审批程序,引导机构合法经营、规范发展,有效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将科技类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全部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施全流程监管。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合规的科技类非学科培训课程。  

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集成资源  

“重在集成,盘活资源。”《意见》明确,在现有科学教育资源和工作机制基础上,整合校内外资源,精准对接学生需求,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以菜单自选方式供全国中小学校和学生自主选择,推动校内校外融合,既“请进来”,又“走出去”。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负责人解释称,科学教育资源广泛分布在各个部门、领域、行业,经常出现资源重复建设、结构性缺项、供需双方缺乏精准对接等问题,致使资源浪费或无法有效利用。为此,在现有科学教育资源和工作机制基础上,将做好科学教育社会课堂阵地集群构建。  

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探索智能化管理,依托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科学教育”专题建设,搭建中小学科学教育研讨交流平台,以“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方式,集成全国各类科学教育资源。通过“菜单式”“自助型”等模式,实现科学教育资源提供方与需求方的对接,进一步推广优质资源,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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