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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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实现新突破,打破制约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的瓶颈,进一步深化放心消费创建内涵,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实施放心消费创建工程……8月23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在邢举行,下一步,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强监管、保安全、提质量、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深化创建,营造环境,促进消费,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同时,聚焦问题,守护安全,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维权工作。
促进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方式升级,实现线下无理由退货增量提质拓面,创新多元化无理由退货模式,扩大实体店经营者同城异店、同品牌连锁实体店经营者异地异店统一退货范围。开展同品牌异地异店退货,让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
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进一步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功能建设,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大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积极协调推动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创建更多社会有影响力的消费维权服务站。以消费维权服务站为依托,积极开展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乡村、进商场法律宣传活动,实现消费维权社会共享共治。
持续开展消费维权领域整治行动,充分分析利用12315投诉举报维权数据信息,聚焦媒体曝光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领域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维权工作。持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消费新模式、新领域消费维权问题研究。加强对网络直播带货等新产业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积极应对不断出现的消费维权新问题,完善多元高效消费维权体系。
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
近年来,我市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围绕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营造消费氛围、提振消费信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特别是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以来,为拓宽消费维权渠道,方便消费者就近维权,快捷维权,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我市按照“政企共建、多方参与、规范高效、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持续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435个,建立起覆盖社区、市场、商场、旅游景区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体系,实现了一般消费纠纷和解在企业、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真正打通消费维权服务“最后一公里”,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一县一品牌、一乡一特色、一店一亮点”的消费维权服务新局面。
其中,我市在建立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夯实基层消费维权体系中的经验做法,将在全省推广。
据悉,我市按照“八统一”标准,为每个县区制发样板统一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并推行站长负责制,明确消费维权站站长职责和义务等,有力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标准化建设。服务站运行以来,累计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066次,调解纠纷158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5万元,消费维权服务站正在成为全市解决基层纠纷、加强基层治理的“新桥头堡”,被广大消费者亲切地称为“消费者之家”。
(邢台新闻传媒中心记者侯东杰通讯员 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