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拟减持股份的来源均为公司配股时所认购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及上述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股)126,596126,573253,169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计划减持的公司股份均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从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3月3日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时间除外)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拟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与履行情况

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中承诺:

(1)、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2)、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目前,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黄旭生先生及潘德祥先生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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