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户主改名需要哪些手续?

房产证户主改名,需要签订转让、买卖、赠予、继承等协议,携带相关材料,包括双方的有效证件以及房屋所有权证等,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更名申请,到税务窗口进行审税,缴纳税费后依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有效证件都齐全的情况下,才能够变更,私下签订合同或者是口头协议都是无效的,需要走法律程序。

房产证丢失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其实房产证丢失补办只需要原业主带上身份证原件去当地国土局进行档案登记,找出原证的房产证号、宗地号、登记价格和日期,国土局会给出相关证明。然后再按照补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步骤操作就行了。

具体补办步骤如下:

一.备件申请

1.你到当地房地产管理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带上户口簿,你的身份证明文件。

3.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4.带上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发出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三.登报声明

1.房产管理局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会出具证明给你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你就持报和临时收据到房管局交给原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没有异议者,你就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

由房管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你发领证通知,你就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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