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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新闻消息,11月16日,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阶段性减免租金政策的批复》,对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以户为标准进行租金减免,减轻疫情防控对中低收入家庭生活的影响。本次公租房减免方式有三种,一是对已缴纳本年度8月10日至11月10日期间租金、合同未到期的,租金予以顺延;二是对未缴纳租金、合同尚未到期的,在保障家庭缴纳租金时,减免本年度8月10日至11月10日期间租金;三是对合同到期的保障家庭,如符合续租条件,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在收取房租时减免3个月的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