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9日,记者从“清廉蓉城”官微获悉,成都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5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典型案例暴露出,成都市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欲熏心、目无法纪,与不法中介串通勾结、权钱交易,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的市场环境,严重侵害市场主体的合法利益,严重破坏“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重影响政府政策执行力和行权公信力,应予坚决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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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处原四级主任科员闫大鹏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中介人员等实施诈骗问题。2019年4月至2021年7月期间,闫大鹏通过中介人员等对外谎称能帮助规避商品房限购政策获取购房资格(实际未能实现),先后骗取购房者房屋定金或溢价款共计人民币233万元。2022年3月,闫大鹏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原聘用人员陶海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中介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15年至2016年期间,陶海利用其负责经管房屋租赁备案的职务便利,违规为中介人员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审批、插队优先办理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中介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1.4万元。2021年12月,陶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解除劳动关系;2022年3月,陶海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金牛区抚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原聘用人员廖波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中介提供帮助并收受好处费问题。2021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间,廖波方利用其负责办理工商登记业务的职务便利,帮助中介人员违规修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共收受中介人员好处费人民币33万元。2022年6月,廖波方被解除劳动关系。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新都区行政审批局工商食药审批科原工作人员赵伟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中介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21年底至2022年4月期间,赵伟程利用其负责个体工商户的新办、变更和注销业务进行审核登记的职务便利,接受中介人员请托,违规篡改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收受中介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13.8万元。2022年8月,赵伟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邛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桑园市场监督管理所原二级主任科员汪虹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中介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问题。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期间,汪虹利用其负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业务和食品经营许可登记的职务便利,接受中介人员请托,多次违规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收受中介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2.2万元。2022年10月,汪虹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