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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提信心扩需求稳增长促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落实“两旧一村”改造实施意见和支持政策,优先将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以及中心城区周边和五个新城等区域的“城中村”纳入改造计划,2023年完成中心城区零星旧改12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成套改造28万平方米,启动“城中村”改造项目10个。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保持土地平稳供应并优化结构,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各类人才计划和政策,进一步完善住房、教育、医疗等政策和服务,大力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措力度,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支持企业利用存量土地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