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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据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新政,对租房提取额度调整如下: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8000元/年,调整为26400元/年;县(市)职工及配偶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由12000元/年,调整为19200元/年。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此外,支持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上浮50%。符合生育政策,2021年10月29日以后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无房租房自住的,可分次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提取上限按现行租住商品住房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即市区(含呼兰、阿城、双城)每户39600元/年,县(市)每户28800元/年。政策自2023年3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