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个人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有关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北京市正式启动存量住房交易“带押过户”模式。
居民在出售在京住房时不再需要提前结清房屋现有按揭贷款,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直接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且买卖双方可在不同银行贷款,极大便利居民住房交易,降低交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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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带押过户”模式有三方面突出特点和优势:
一是兼容跨行贷款。购房人可以选择售房人房贷所在银行办理贷款,也可以选择其他开办此项业务的银行办理贷款,还可以不用贷款、直接全款购买贷款未结清的住房,便利居民更加灵活地选择购房方式。
二是最大程度降低交易成本。通知明确规定,北京市住房交易“带押过户”办理过程中,无须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或其他服务。通知特别强调,银行不得因办理“带押过户”向客户收取额外担保费或服务费。
三是多部门协同提升交易便利度。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实现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权变更登记“一个入口、两笔业务、合并受理、同时登簿”,买卖双方所需共性材料不必重复提交,实现一站式办理。同时,有关部门通过北京金融综合服务网向银行提供数据交互服务,便利不同银行进行线上信息传输,减少沟通协调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