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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工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通知称,宁夏将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县城取消落户限制,实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便捷落户。加快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等。
宁夏也将提高县域就业质量。围绕县域重点产业和城镇化建设,加快培育就业帮扶车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新办环境友好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在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中落实以工代赈吸纳农民工占比15%和劳务报酬占比30%的要求,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就近就业机会。
来自官方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年底,全区常住人口725万,同比增加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78.8万,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的66.04%,同比提高1.08个百分点。全年全区农民工总量为99.5万人,增加1.4万人,同比增长1.4%。
这几年宁夏在住房保障领域不断发力,2022年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给政策支持,提供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并要求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多代共同居住的家庭,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提供简易装修、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