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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天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据报告,对接新市民、青年人和住房困难家庭租购需求,天津市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包括合理安排房源筹集,引导知名民营企业住房租赁品牌参与天津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共引入12家国有企业、13家民营企业参与建设运营。
还有盘活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新建23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建4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利用存量住宅房屋改建46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其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通过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5个,利用存量住宅房屋改建项目14个。
另外,在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选址优先安排在商业聚集区、轨道交通站点、工业产业园区附近,提供配套完善、交通便捷的居住环境。目前位于商业聚集区项目14个,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项目20个,辐射工业产业园区项目104个,其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底,新增辐射产业园区项目15个,为临港产业园、风电产业园、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等41个产业园区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有力促进职住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