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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郑州市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持续推动金融机构有机融入“一楼一策一专班一银行”机制,积极向总行争取专项支持,对牵头项目逐一制定完善融资方案,加快资金落地投放。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协调金融监管部门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申请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大力推动全市市场化批量收购存量房用作租赁住房。鼓励银行机构为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多样化信贷融资服务,满足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发展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


同时,要优化金融安全环境。探索建立郑州地方金融风险预警平台。加强中央驻豫金融监管部门及省、市、区各级金融监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工作统筹,保障金融业稳健运行。加强风险防控处置力度,系统梳理郑州金融运行中各类风险问题,提升跨行业、跨机构、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能力,重点做好上市公司、地方金融机构、债券、非法集资、网络借贷P2P、房地产等六大类重大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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