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
通知表示,为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深府办函〔2021〕103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建类工程规划许可阶段的BIM建模要求,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报建建筑信息模型(BIM)交付技术规定(试行)》,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2年第17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此规定,为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提升规划管理的 数字化水平,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提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房建类)建筑信息模型报建交付的信息化和规范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规定。
(相关资料图)
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除外)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报建适用于本规定,深汕特别合作区参照执行。
规划明确,交付物要求
1、交付模型包括总图模型和建筑单体模型(含地下室模型)。
2 交付模型应包含规划审查所需几何信息和属性信息。
3 模型命名应规范统一,模型单元应表达准确清晰,模型信息应符合审批要求
模型交付要求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房建类)建筑信息模型(BIM)报建交付模型格式为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存储标准》(SJG114-2022)所规定的 SZ-IFC 模型格式。
2、 提交平台的信息模型还应同时包含模型原始格式文件。
因涉及比较专业,如有需要可以查看官网的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