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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朋友圈传出深圳买二手房贷款不看指导价了,可以以成交价贷款,并表示有银行已执行(具体政策以官方信息为准)。
网传的大概意思如下:
1、参考价不调整;
2、银行核定房价以网签备案价和评估价孰低为准,参考价仅作参考;
3、即日起执行。
我们问了中行的房贷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还没收到具体细则,晚上会开会,到时看看情况”。
如果此政策是真实的,这也预示着,深圳二手房指导价未来仅作为房价的“参考”,而不作为贷款的标准了,对于置业者来说,按成交价来贷款,如高于指导价也无需要多付首付了。
2021年2月8日,深圳第一个“建立二手房指导价发布机制”,其后,陆续有约15座城市跟进指导价政策,但目前严格执行的仅深圳和上海。
在之前,包括西安、成都、宁波、绍兴、三亚、广州、东莞、金华、温州、合肥、衢州、北京和无锡等13座城市均已经不同程度取消或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