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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
该措施共计二十一条,在降低企业时间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推进城中村改造和优化停车泊位配建设置等方面精准施策,为广州继续在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领头羊和火车头作用,贡献规划资源力量。其中,涉及土地出让措施主要有以下四条:
分用途核算土地出让金,方便企业核算开发成本和报税。优化前,同一宗地内包括商品住宅、商业商服等多种用途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按综合总价和综合单价计收,不区分地上地下、不同用途各部分的分项总价和单价。优化后,新公开出让项目,首次公开出让地块对地下空间非计容建筑面积单独评估地价;首次公开出让包含住宅、商服多种用途项目用地,在合同中分用途明确各用途地价。从而满足企业分地上地下、分用途核算开发成本和报税的需求,有利于降低企业资金成本,促进土地市场活跃。
加快竞拍摇珠和退还保证金节奏,减少企业资金成本。参考杭州等相关城市做法,将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由竞价日前3个工作日调整为竞价日前1个工作日;摇号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竞价结束后的第二天,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地块实际安排当天摇号。完成竞拍流程次日退回参与企业竞拍保证金。通过缩短缴纳保证金和竞价的时间差、压缩保证金退还时间,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强化出让土地“清单式”管理的政府责任和作为,减轻企业的负担。将原来土地出让后由用地单位开展的城市树木保护专章评估评价,调整为土地出让前由政府部门负责完成并纳入“用地清单”;将人防工程保护、水资源论证、岩土工程勘察、超高层消防救援能力等评估,明确由政府部门提出管理要求并纳入“用地清单”;统一“用地清单”告知程序,在发布地块出让公告时作为附件同步挂网公开。土地竞拍企业通过获取清单中各职能部门的复文,能提前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定位、风险排查等做出准确的预判并开展前期设计,提高土地开发建设效率。
在出让合同等中明确无偿移交配建房产的接收单位和税费缴纳要求,破解企业移交难、费用高的难题。新公开出让用地的,在出让方案、出让公告以及出让合同条款中直接明确无偿移交的配建房产的接收单位,代建企业按合同要求将建成后的无偿移交配建房产直接移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直接缴纳按税务部门核定的转移过户税费。通过细化明确要求,解决实践中企业反映的配建移交难、税费负担重的问题,减轻企业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