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25日,浙江嘉兴市住建局发布21条新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政明确,支持居民家庭的刚性和改善性合理住房需求,取消行政限制性措施。即自措施发布之日起,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因申领人才购房补贴需限制交易的房屋不在执行范围内,参照相关人才政策要求执行。
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继续执行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30%。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从10倍提高至15倍。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