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为进一步提升山阳县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水平,客观准确考评工作质效,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期,山阳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山阳县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工作绩效年度考评办法(试行)》。
《办法》共分19条,将查办案件工作的数量与质量、程序与效果等综合情况纳入考评,对考评的范围、方式、分值及程序等进行规范,明确具体的考评奖惩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评标准。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采取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标准进行。细化考评内容,精心设置考核内容及分值设定,将优质案件评选、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典型剖析材料采用等作为案件质量考评加减分的重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得分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将此结果作为评选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审查调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年度没有自办案件的、连续两年在考评中排名末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办法》实施以来,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规范意识、精品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在全系统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办案氛围。今年以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81件,立案68件,处分6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