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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欣北京报道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技术方案》《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指导方案》《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方案》(以下分别简称《技术方案》《指导方案》《质控方案》),组织沿黄9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召开技术交流会,全面启动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标志着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将迎来一次全面、系统、规模性的环境“体检”。
黄河流域矿产资源十分丰富,长期以来,不合理的矿山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历史积重较深,严重制约了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着力打好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对于摸清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实施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具有重大意义。
《技术方案》《指导方案》《质控方案》聚焦有限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了调查对象分类、资料收集、现场查勘访谈、取样分析、结果评价、数据汇总与成果集成等6项主要内容与流程,统一了指导审核工作要求和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初步构建了矿山污染调查评价的技术体系,为科学规范开展矿山污染调查评价、探索矿山生态环境监管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