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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安徽省芜湖市出台《芜湖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加快推进该市夜间经济发展,促进夜间消费市场繁荣,提升夜间消费便利程度,营造高品质夜间营商消费环境,推动夜间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芜湖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规定》,该市将从多个方面全面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其中,对获得夜间经济示范街区、示范门店的,授牌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万元。

鼓励开展夜间餐饮消费活动,各地美食城、美食夜市广场、美食一条街等美食街区,开展美食节、餐饮嘉年华、啤酒节、小龙虾节等夜间餐饮主题消费活动,在商务部门备案并经认定且经营活动连续达到3天以上(含3天),给予活动举办方一次性补助3万元。鼓励餐饮休闲企业24小时经营,对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企业每新增一家24小时经营门店且营业一年以上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商超、商业综合体延时经营,对22:00至次日8:00延时经营产生的电费,低谷时段年用电量超过100万千瓦时的商业用户,经申请核实可给予不超过低谷时段20%的电费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在鼓励发展夜间旅游方面,对旅行社年度内组织旅游团队在本市域内住宿、游览收费景点游客数累计达到规定标准的,给予旅行社每人5元、10元不等奖励,单个旅行社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鼓励开设夜读空间,对开设24小时非国有书店、24小时非国有图书馆 (未纳入城市书房体系,且提供24小时人工服务),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每年10万元补助。

(新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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