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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热心,热情服务,促使这个纠纷很快解决……”这是一起案件的诉讼参与人对渭南市蒲城县人民法院兴镇法庭工作人员的评价。
该案原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彭某从原告甘某处借过款,因未能还款又无法联系,原告甘某提起诉讼,兴镇法庭承办案件后,法官助理刘阳红便联系原告,询问案件的相关情况,但是被告一直联系不上,一般情况下,若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时,法院将公告送达,继而缺席审判,判决生效后,原告申请执行,这样一来诉讼时间较长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
为了真正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刘阳红便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查询被告的联系方式,村干部在查看通讯录后称没有被告的联系方式,但有被告胞姐的联系方式。随后,刘阳红便与被告的胞姐取得了联系,讲明了案件的来龙去脉,电话中被告胞姐听知此事后核实了借款的经过,表示愿意解决问题,刘阳红便添加了双方的微信进行调解,说事实、讲法律、言情理,在耐心沟通协调下,最终双方在网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也当即履行了案款。被告的胞姐对迟迟未还款的情形诚恳地向对方道歉,原告也表示接受。在案结事了人和后,诉讼参与人便向工作人员表示了赞誉。
诉讼参与人的赞誉不仅是对法庭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庭日后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在今后的工作中,兴镇法庭将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服务宗旨,认真细致地审理好每一个案件,尽职尽责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创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刘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