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

       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致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公

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之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任郑玲女士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按照《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郑玲女士个人履历等材料进行了审

核。

  我们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郑玲女士为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任期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二、关于董事候选人之独立意见

  经控股股东——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提名,提名郑玲女

士作为董事候选人,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认真审阅了郑玲女士个人履历等资料。

  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

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

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将郑玲

女士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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