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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司法局对辖区内一起认定为工伤的交通事故,进行了行政复议。经过工作人员反复宣讲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程序,分析案件调解不成后走法律程序双方存在的风险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公司向袁某支付66000元赔偿,袁某不得再以此事为由向任何相关部门主张相关权利等,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行政复议中心借此案件向有关企业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法治意识,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乐安县司法局积极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建立了“一站式”行政争议化解中心,采取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快立”;集结办案骨干力量,采取提速承办、优先办理的方式,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快审”;协调各方力量,缩短办案期限,保证行政复议案件“快结”。同时,加大对各级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凡侵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类案件,坚决予以纠错,今年已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9件,其中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件。

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该县还开展行政复议“三进”活动,全面推动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引导企业在遇到政企纠纷时通过行政复议依法维权,还采取“上门取件”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行政复议申请服务,让群众充分感受法治温度和为民情怀。(游国珍、黄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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