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淄博日报

本报讯(记者孟书祥)6月8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建设高品质民生”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邀请市交通运输局就我市深化交通执法信息化赋能及“智慧+”推广向社会进行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以“品质提升年”为契机,持续深化交通执法信息化赋能,不断加大科技执法投入,大力推行“互联网+治超”智能化非现场执法新体系,高效调动执法资源,精准打击超限超载行为。据统计,与未建设非现场执法系统前相比,我市货车平均超限率从15.2%降到了2.1%;因货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也下降了10%,为平安交通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介绍,在全市普通国省道治超重点路段、事故易发生路段建成并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23处,基本覆盖全市普通国省道和重点县乡公路。在此基础上,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将市及区县治超相关部门、治超检测站点、非现场执法点及卸货场的信息联网,开发“互联网+监管”交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逐步实现统筹调度、超限车辆货物源头地追溯、车辆行驶轨迹还原等功能,为源头治超提供数据支撑。同时,依托该体系建立健全联合治超、违法车辆信息抄告的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生态环境等执法机构携手建立起联动执法长效联络机制,真正形成了执法合力,构建起全市“互联网+治超”智能化非现场执法新体系。

在严管的同时,市交通运输局推行“执法+服务”的理念,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依托智能化非现场执法平台,大力推行“智慧+”服务,超限超载车辆经过非现场执法点位时,系统自动记录车牌号、超限额度等信息,上传至远程数据处理中心,并通过点位前方电子显示屏提示驾驶员,同时通过“电子围栏”给车主发送超限提醒短信,短信内容包括超限违法行为提示和卸货停车场位置信息链接,车主可根据自己的货运路线直接导航到就近卸货停车场自行实施卸货转运。同时,坚持“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原则,对检测到首次违法且符合轻微违法的车辆,又能主动到卸货停车场消除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罚,让交通执法更有温度。

据了解,为切实维护从业人员利益,关爱大货车司机,全市积极开放交通执法站所,建成6处“卡车司机之家”,免费为大货车司机提供加水、充电、休息、法律咨询等7项服务,从细节体现对大货车司机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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