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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 本报记者 赵一阳 通讯员 黄姗

近年来,邳州市司法局积极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合法性审核职能,打造镇村合法性审查“双审双查”新举措,实现乡镇(街道)、村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打造镇村“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双审模式。将政府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以及对外重大投资、集体资产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换届选举、各类经济合同等纳入审查范围,编制镇、村重大事项目录清单,分别由镇村法律顾问就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先行审查,后将审查结果报司法所,由司法所会同公职律师进行二次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或决策。建立列席会议制度,镇班子集体讨论重大事项时,必须邀请法律顾问、司法所负责人参与讨论,并发表合法性审查意见,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合理。经法律顾问及司法所双层审查后方可上镇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最终通过后报司法所备案,确保决策的合法性。

集中发力,打通备案文件“复查+倒查”双查机制。由司法所负责,对镇村两级备案的近5年的重要文件、合同等开展复查清理工作,特别是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影响营商环境、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对5年以上仍然有效的镇村文件、合同,包括村规民约、土地租赁合同等开展倒查,在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的前提下,对与相关法律相抵触的条款或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律规定、国家政策的条款进行废止或修改,查漏补缺,做出法律提醒。确保所有文件合同都经过合法性审查、所有备案的文件合同都合法有效。

加强法治人才培养,推广系统平台操作运用。积极鼓励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申请公职律师。在邳州市宿羊山镇,镇长、纪委书记、政法委员均已申报公职律师,大大增强了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力量;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江苏法律服务网法律法规库、法润江苏网新法速递等上级开发研制的法律查询系统的运用,号召全市范围内充分利用平台,为进行法治审查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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