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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案卷文书表述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斟酌修改……”“这本案卷整理归档不规范,被调查人的忏悔材料没有在卷内目录登记填写……”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第一评查组对某乡镇纪委2022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时,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案卷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

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为加强案件质量源头管控,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近期,蕲春县纪委监委组建2个案件质量评查组,对全县8个派出纪检监察组和15个乡镇办纪委重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案件评查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要求,通过“自查+评查+反馈+整改”四个环节,重点围绕案件程序手续是否合规、证据调取是否充分、定性量纪是否恰当、处分决定执行是否到位等五个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持续推动案件质量提升。

据悉,在案件质量评查过程中,该县纪委监委将评查检查与业务培训相结合,一方面,评查组对照《湖北省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以及处分执行等5个方面,对案件卷宗进行重点抽查、综合评议,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书面反馈给办案机关,跟踪督导问题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评查组开展以查代训,评查组业务骨干结合案卷质量问题,对基层办案人员进行现场业务培训,帮助基层办案人员提升执纪执法水平。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累计评查案件40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47个。

评查只是手段,提升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评查结果警示提醒和示范引导作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束后及时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针对反映相对集中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文书规范等问题逐一解疑释惑,同时推出一批精品案件,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从精品案件中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办案单位明标准、找差距、补短板,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既是一次检验案件办理成效的测试,也是搭建一个互学互鉴促提升的平台。”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通过以评促改,以查代训,严把案件政治关、纪法关、政策关,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徐鸿钧、薛丹、赵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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