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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晚报讯(记者 姚懿容 通讯员 胡燕妮 张恩铭)8月14日,常德市2023年度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评选活动启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申报;市直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实体(入驻时间超一年且经湖南省创业创新专家评估合格的实体)或经市创业指导工作室跟踪指导且综合评估较好的市城区范围内实体,可在市人社局岗位惠民一站式服务大厅创业就业服务窗口自主申报。

据介绍,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申报主体,须是创业处于起步阶段,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小微企业(农村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建筑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除外);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在常德市范围内登记注册,创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5年以内;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合法正常经营,经济社会效益良好,无知识产权或其他经济、法律纠纷,且信用记录良好;初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稳定就业不少于2人、吸纳带动就业10人以上。在稳定和带动就业的人员中,大学生、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比例较高,科技含量高,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可优先推荐;符合国家政策支持的15个新业态的创业企业、返乡创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适当放宽评选条件;创业人员在乡镇创办的小微企业(含农村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可放宽推荐条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放宽推荐条件(带动就业放宽至5人)。此外,获得省市“双百资助工程”奖励的个人或企业,及已获得市“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的实体不得再申报。

对此次评定的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典型(返乡创业优质初创企业),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将给予每个实体4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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