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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齐云龙) 8月17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株洲在全省首批上线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费功能。这意味着,参加株洲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退休后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费,企业不需要再垫付退休人员的大病保险费。
大病保险费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都必须同时参加职工大病保险,职工大病保险可以在参保人员罹患重大疾病时提供有力保障。2023年,职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50万元,对参加职工医保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取消最高支付限额,对于大病患者家庭来说,能够极大缓解高昂治疗费用带来的压力。
以往,每年的大病保险费需要当年1月底前交到单位,再由单位统一交到税务部门,对于退休人员来说费时费力。
“部分参保企业的退休人员遍布全国各地,统一收缴存在困难,收缴不齐只能由企业垫付,给企业造成了经济负担。”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袁俊伟介绍,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大病保险,既方便了广大参保群众,又缓解了参保企业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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