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下午,辽宁丹东市殡仪馆大门外,一辆货车撞上其它轿车致3人死亡。
有知情人士告诉媒体,当天,一位老人在殡仪馆举办完葬礼后,其家人准备离开殡仪馆时遭遇了车祸。现场视频可见,一辆货车停在殡仪馆大门附近,车头顶着一辆几乎被完全损毁的小车,货车尾部旁还停有另一辆轿车,该车辆也有被碰撞的痕迹。
尽管这次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但像这种与参加葬礼相关的交通事故或者意外实际上时有发生,很值得警醒。
如2014年4月19日四川凉山州西昌市往昭觉县发生一起较大的交通事故,一辆载有9人的面包车坠下垂直高度百米的崖下,导致5人死亡,4人受伤,他们就是到西昌参加亲戚葬礼的。2019年5月23日贵州贞丰发生一起船只侧翻事故,遇难村民也是参加葬礼返程时发生事故,事故造成10多人死亡。
而类似的悲剧在国外也不少。根据印度媒体报道,就在今年1月15日早上,印度拉贾斯坦邦一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惨案,导致一家5口人身亡,在事故发生之前他们刚刚参加完一位亲人的葬礼。
总体来看,这类事故的发生大多与车辆、路况、天气等客观交通条件不好等因素有关,但主观上的原因亦不容忽视,因为主观因素是人为的,也是能够加以预防和抑制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参加葬礼的人群多以亲戚朋友为主,大家突然聚在一起很容易思想松懈,加上对葬礼和亲友去世的议论纷纷更易产生麻痹大意,此情此境无论是坐车的还是驾车的,都可能无视交通安全。这种“集体麻木”氛围的出现应该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再从管理者的角度看,生离死别是人生常态,对人的死亡产生怜悯也是人之常情,但不能因为这种同情心而导致交通治理上的漏洞。
尤其是在一些农村地区,对于与葬礼有关的各种管理活动历来存在习惯性疏忽。比如针对参加葬礼时驾驶不合格车辆,乘车人数超员,酒后驾车,超速逆行等现象,不是无人管理,就是以“特殊情况”之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无原则地放行。
无数事实证明,交通规则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基本遵循,一旦人情胜过了规则,加上偶遇不利的客观条件,祸害就可能将要降临了。参加葬礼后发生的事故莫不如此。
据报道,此次丹东的事故发生在殡仪馆门口院内,倒不是因为恶劣天气,也不是因为路险路窄,而是由于肇事货车制动失灵导致车辆失控,碰撞院内车辆所致。但无论是卸货车辆制动不合格,还是院内管理之无序,都属于人为因素,严格管理本是可以预防的。
事实上,像殡仪馆这种特殊的公共场所,已经成为不少地方不爱管、不好管的薄弱环节。广大农村地区加强对这些特殊场所、特殊人群的常态化管理,既是维护悼念逝者秩序的需要,也更有益于保障前来悼念逝者的亲友远离危险,以免悲上加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