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和南通市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如皋市人社局居保中心立足自身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一是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确定了由人社部门牵头负责失地农民市报批和省报备工作模式,减少乡镇来回奔波,今年来,完成2117名被征地农民的新增参保,9631人的居保费代缴,60人的企保费返还工作。同时,积极落实失地进保疑难问题的会商和解决,指导镇区妥善处理项目零星用地补偿矛盾,推动省政府93号令以来各镇征地指标落实参保工作,全面完成资金、名单两到位的人员纳入被征地业务系统。

二是动态跟踪退捕渔民生计保障。人社部门对全市95名退捕渔民逐一进行了对接服务,做到了“专人挂钩、全程跟踪、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将其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同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动态跟踪失水渔民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到“一个不落”。养老年龄段的退捕渔民可领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养老补助金,再叠加享受居保基础性养老金,目前标准为899元/月,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增。

三是不断提高居民养老保障水平。一方面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并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另一方面,对照国家、省相关政策确定了如皋居民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从2021年1月起,如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再次调高,由每人每月170元增至184元,惠及32.5万60周岁以上居民,居保养老金实现“11连跳”。 (钱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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